中国篮球协会于5月20日中午公布官方声明,详细说明了香港和台湾地区以及高校球员选拔的规则,具体规定头号新星的最低年薪为三十万元,排名第十六位至第四十位的球员年薪为十万元,这些新球员与俱乐部签订的合同为一年一签,包含续约选项
为了使CBA联赛新秀选拔机制更加规范和健全,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推动联赛的平稳健康发展,CBA联赛委员会经过审议,决定自2015-2016赛季起,让港澳台球员以及大学生球员等群体参与CBA联赛的统一选拔,进行试点。
办法如下:
一、参加选秀须具备的条件
(一)未参加过CBA联赛球迷网,年满18周岁。
(二)如果是境内就读的大学生,须参加过CUBA或大超联
需提供学校体育部门与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的证明文件;若为在海外高校就读的我国学生,则必须参与过该国顶级大学篮球赛事,并需出示学校体育部门的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地区的运动员,需要在其本地最顶级的联赛中参赛过,并且要由当地篮球组织机构提供相关文件来证明这一点。
(四)除港澳台和大学生之外的其他球员,须由出具推荐函。
二、选秀程序
有意加入联赛的内地高校学生或港澳台地区选手,需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向联赛管理机构递交正式文书,具体格式参照附件一,管理机构会对递交的资料进行核查与遴选,最终公布入选集训营的人员清单,集训营的规模依据报名总人数及资格认证结果确定,但上限为五十名选手。
通过选拔进入训练营的选手,需要完成体能测试,参与训练项目,并且进行比赛,以便各个俱乐部进行评估和选择。
(三)选秀大会每年举办一次。
选拔次序依据上赛季联赛名次排列,运用“逆选”机制进行,每轮选拔时若某机构选择放弃,则顺位依次前移。经由选拔活动被机构确认的选手,便是联赛的新星球员。
俱乐部一旦在选秀大会上选定某位球员,就必须在三十天内完成签约手续。倘若因俱乐部自身原因未能与球员达成协议,那么除了要扣除俱乐部与该球员顺位工资相等的联赛经费外,还将取消该俱乐部接下来两个赛季参与选秀的资格。即便如此,该球员在本年度内依然具备被其他俱乐部选中的可能性。联赛管理机构会依照“逆选顺序”来征询其余球队的看法,看是否要签下这名选手;或者让该选手未来还能参与两次选秀大会。假如,由于选手本人的缘由未能和俱乐部达成签约,那么将取消他接下来三年内再次参与选秀大会的资格。
(五)每次选秀,每个俱乐部最多有两次选择新秀球员的机会。
初次进入选拔训练营,后来出席了选拔会议,虽然俱乐部方面没有相中,但仍旧有一次出席选拔会议的机遇,每个选手最多能够参与两次选拔会议。
参加选拔的港澳台选手和海外高校学生,若在训练营名单公布后,因特殊状况无法到场,例如正在参与本地的联赛,则需陈述缘由,并经联赛管理机构审核批准,方可将该选手列入选拔赛参赛人员名单。
三、新秀球员待遇和合同
新秀球员设有基础薪酬标准,此标准不涵盖竞赛奖金等额外福利,具体金额依据选拔名次确定,详细数据参见表二。
俱乐部与新秀球员的合同采用一种特殊形式,第一年结束后可以选择是否续约,并且俱乐部在新秀球员第二年时具备优先续约的特权,前提是满足特定条件,比如薪资涨幅需达到一定比例,对于大学生或其他类型球员,这个比例是二十个百分点,而对于港澳台球员则是三十个百分点,一旦达到这个标准,俱乐部就拥有独家选择权,可以优先与新秀球员达成续约协议。
(三)球员的收入不仅限于基础工资,还可以得到俱乐部发放的竞赛报酬和其他补助,具体发放的规则和依据需要俱乐部与年轻球员共同商议确定。
四、选秀报名的时间
每年六月十五日到三十日,是提交选秀申请的时段,其中六月的最后一天下午三点,是CBA联赛管理机构收到选秀申请材料的最终期限。
选秀报名表格需通过邮政服务寄往北京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80号通正国际大厦809室CBA联赛办公室赵秋妹收件人处,邮编信息缺失,联系电话未提供。
每年7月10日之前,CBA联赛管理机构会在中国篮球协会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参加选拔的运动员名单。
五、选秀训练营暨选秀大会的时间及日程安排
(一)时间:7月24-28日(地点另行通知)
(二)日程规划:首日(二十四号)选手抵达现场,进行身高等体测。次日(二十五号)上午实施体能测试科目训练,依据CBA考核内容;下午开展体能测试。第三天(二十六号)上午与下午安排组队竞赛。第四天(二十七号)上午和下午继续组队竞赛。第五天(二十八号)上午举行球员选拔集会。
六、其它
俱乐部为促进人才梯队建设,具备相应资格的选手,经组织向联赛管理机构呈报并实施公告程序,达到标准的选手,能够随即与机构签订合约,参与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
俱乐部内部选拔并委派参赛的选手,他们需要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自己训练成长起来的,其次是为该组织出战的经历,并且这种参与状态持续了两年以上全国青年赛事的时间。
俱乐部自己培养但没参加过全国青年联赛的球员,现在在上大学,并且参加过CUBA或者大超联赛。这种情况下,俱乐部必须提供和该球员签订的合同,合同期限要超过三年,还要提供发放工资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