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推移,环境改变,NBA依旧人来人往、热热闹闹,然而下一个被称作“艾弗森”的人,却找不到踪迹 。

当年,他以简单方式轰破质疑,世界曾惶恐不安,这个违背篮球金科玉律的男人来自何处,这个如雷霆般的天才怎可逆着天意走得那般高,那般远,传统与自由之间,产生了不可和解的仇恨,2010 年,仇恨走到尽头,一个喜好自由和简单的斗士陷入人生十字路口,阿伦远去的背影渐行渐远,令人不忍触摸,而我们却前所未有地清醒,
虽然再无“艾弗森”,但对于AI的思念,却一直存在。
他为什么那么吸引人?

技术上的难以复制,骄傲又自负的勇者
2013年,艾弗森即将退役的消息被得知后,拉里布朗发出感叹,他声称艾弗森是自己见过的最伟大的球员,且不会再有下一个艾弗森出现。虽然老布朗所说的话存在夸张成分,因为从球员转变为教练,大半辈子都在篮球圈打拼的布朗见过的球星数量众多,其中称得上伟大的也不在少数,艾弗森显然不能独自承担一个“最”字,不过老帅的第二句话,的确是真实的 。

沿现代科学发展轨迹瞧,即便克隆人现身,亦无法完全复制一人。NBA联盟近年确有一批攻击型控卫出现,罗斯、沃尔、欧文亦是以状元秀身份进入NBA,然而他们从未被赋予下一个艾弗森的称谓。因艾弗森“身形更矮”、“速度更快”且得分能力“更为强劲”。

艾弗森有个标签是矮,其官方身高是1.83米,实际或许稍有欠缺,就算这个身高有虚高成分,也足以让他成为史上最矮状元,不过他臂展是1.96米,垂直弹跳高达110厘米,只比卡特低1厘米,比科比和麦迪都高不少,正是因如此出色的弹跳,即便艾弗森身高不占优势,在比赛中也能轻松做出劲爆扣篮。

他在常规赛期间,平均每场能够贡献出26.7分,还能有6.2个助攻,以及3.7个篮板,在71场季后赛里,平均每场得分更是飙升到了29.7分。讲到得分爆炸力,在状元当中很少有能够与之匹敌的人,如果把范围扩大到所有球员,他的平均每场得分能够排到历史第六。在逆天而行的2001年,艾弗森和76人进入到了总决赛,他在首场比赛攻下了48分,在湖人的主场取得了胜利,终结了对手的季后赛12连胜。费城 3 号对传统力量造成了撼动,然而在最后时刻倒下了,这于他个人来讲是一场悲剧,不过在编写 NBA 历史之际却是一个不错的剧本。

其实,艾弗森在乔治城大学时期其速度就已经被每个球探留意到了,1996年选秀日,斯特恩宣布他当选状元,电视直播员再三强调这名球员的速度会给联盟造成冲击,球场上的速度并非单纯是绝对速度那种情况,前76人总裁克洛斯在点评这位亲手带进球队的小个子时颇为得意地说,你把乔丹的精华动作加快一点,那便是艾弗森,他比我所认识的所有事物速度都要快 。

速度是小个子球员在球场得以生存的必备法宝球迷网,只不过艾弗森的能力还不光在于这,他的结合球能力颇为超一流,他的身体控制能力同样是超一流水准。进而他职业生涯每场平均在罚球方面能够得到8.9次罚球这样的次数数额,回顾于历史得分高手里边这种罚球取得次数上达到这样层级的仅有区区四位要高过该等级,这其中除了杰里也叫作杰里韦斯特的球员之外,其余人等都是内线球员。实际上艾弗森并非是依靠单纯投篮或者篮下假动作以此来骗取犯规,导致造成他罚球数额数量达到如此之多背后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他快速冲进杀人禁区之后相应对其采取防守的球员没办法及时做出反应从而造成的。就是借助依托类似这般合理性不足但极具视觉方面特别张力的打法,AI也就是名叫艾弗森这样一名球员创造出了小个子球员呈现出来的飙分极限。把艾弗森打球的风格说成艺术展览,这是NBA官网专栏作家塞古史密斯所不认同的,他觉得那更像是惨烈的修行。

艾弗森除啦有着突破的能力之外在突破之后的急停中投方面亦是极为擅长的这可是他重要的得分手段所以当把艾弗森与库里的投篮热图拿来作对比的时候就显得比较有趣一个出手的区域基本上都是在三分线以内另一个呢则是距离篮筐越远就越好那两者相距可谓是大相径庭(如下图)

冷冻起来的数据之外,AI 所留存下的那些堪称经典的影像,更是叫人沉醉其中,“晃过乔丹”,跨过“泰伦卢”,“两次晃倒丹尼尔斯”等场景,能让每一位艾密都对其耳熟能详。只是这些同样致使普通球迷没办法清晰地认知到,艾弗森的真正天赋。相较于扣篮,这些地板流技巧更契合普通人的接受范畴——看上去也没那么困难。事实上,处于压迫性防守状况下的胯下运球,夸张到近乎违背物理学原理的体前变向运动,高速行进过程中的加减速,并不大像那些被放慢了速度的录像那般看上去简易优美。晓艾弗森的能力,实际上,答案并非是纯粹的地板流选手,就像前边所说的那样,由于其弹跳出色,他在乔治城大学时期的劲爆灌篮并不罕见,在代表美国队打美锦赛的时候,也曾在突破后隔着斯科拉做了一记双手暴扣 。

所以,艾弗森身高接近常人,其技术看似不难模仿,实际上相当罕见,虽这并非构成答案的全部,但若想出现下一个艾弗森却困难重重。另外,大量罚球数能表明在其频繁杀入禁区时究竟经受了多少凶狠肢体接触。这些在NBA级别的对抗中,有些化作了哨声,而数据统计无法体现的隐蔽小动作,更难以计量 。他有着那样的身高体重,却能够在NBA以超级得分手的姿态存活十余年,并且场均出场时间高达41分钟,由此可见其身体以及意志力的强韧程度堪称奇迹。

细细探究其职业生涯,结果是艾弗森根本就没有拿到过一枚总冠军戒指,并且他心里是不愿意为了所谓的荣誉以及上场时间而委屈自己去将就妥协的。底特律和孟菲斯的历程反映出了艾弗森对于转型的心理底线,那就是即便没办法重新成为领衔主演,可也绝对不会去做小角色,替补这种身份在他看来那可是奇耻大辱。暮年所呈现出的悲剧色彩,使得一些自以为懂得很多的人很认真地评价说: “要是艾弗森能够更加理性一些,又更加谦虚一些,他原本是不会这样的。”那么,要是不这样,你们到底想要艾弗森变成什么样呢?如同那些能让人们永远将之铭记于心的电影之中的悲剧人物,如同那些能让人们永远牢牢记在脑海里的戏剧之中的悲剧人物,当他们被改造成温和批评者所期望的模样的时候,这究竟是出于好意呢,还是一场阴谋呢?

生涯留存
个性上的特立独行,媒体的推波助澜
只要是学过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的人,倘若没在上课的时候睡着,应该对这样的论调不陌生,论调的内容是“小说的所有技法都已经被开发完了”。篮球的情况大致也是如此,在技术层面上可这么说,创新是随着时间推移而言越来越困难的,AI不是一个创新者,它仅仅是踩着前人往上,比别人跳得更高的后来者。所以它的与众不同,缘由不完全来自于在球场上的呈现。


在场下,艾弗森有个和篮球相关的特质在被口口相传着,这个人不喜欢去训练,2002年,在极具知名度的“关于训练的新闻发布会上”,艾弗森在短短一段话里说了14个,以近乎饶舌的形式表达了自身对于训练的那种不屑,后来被路威模仿了,次日,老布朗做出点评,讲他说的训练比他实际做的要多,在任何的时代,不训练所代表的永远都确实是不够努力,更何况那个时候艾弗森远远算不得一名需要休息的老将。不过在球迷眼里,他不训练,这和他对抗“着装令”一样,是无视规则的表现,很摇滚。同时,他有永远旺盛的个人攻击欲望,还有那些“永远不会惧怕任何人”的言论,这些东西都被塞进一个小小的身躯当中,看上去就有了与时代对抗的意味,显得格格不入,又显得很格瓦拉。

时代向来都不缺少对规则进行反抗的人,然而每一代那些反抗者常常又会变成下一个时代制定规则的人,如同嬉皮士瞧不上嘻哈少年那般,对抗过魔术师以及伯德的乔丹、德雷克斯勒、巴克利他们起初也不太看得起艾弗森。不过时代需要能引领众人的人物,大卫挑战歌利亚那样的情节始终有着吸引力,艾弗森看起来很适宜去充当主角。在艾弗森成为艾弗森期间,有诸多因素掺杂其中,AI仅是这一过程的载体,究竟他被赋予多少不属于他的事物,无人知晓,而他也不在意,90年代中期,乔丹正奠定自身绝对偶像位置,NBA需要对抗,快速发展的电视媒体需要爆点,艾弗森来得恰逢其时。

事实上,于选秀之前,艾弗森针对 76 人的阵容这般给自己定位,声称,要是你觉得,我前往费城会如同在大学时期那般疯狂去得分,那般你就完全搞错了,科尔曼需要投篮的机会,斯塔克豪斯更是极为出色的得分手,而我坚信,我的助攻将会缔造全新的历史 。
谦逊得根本不像艾弗森。

但这份谦逊,很快就被随后如潮水般涌来的“无所畏惧的斗士”这类评价淹没,AI自身也渐渐以反英雄主义的姿态化身为又一个被打造出来的英雄,用以抗衡乔丹或者奥尼尔这般的绝对统治者。媒体的造星功能如所有劣质小说那样,人物面孔始终不变,而此时代变迁速度极快,已无法接纳任何细节的信息,当着所有人、所有事都处于被碎片化的时代中际,你究竟怎样才能够再拼凑出另一个艾弗森?

使其HIP-HOP进入到较为正式的场合,对于源于黑人的文化的扩散有广泛且长远的作用,。
瞧瞧科比、詹姆斯、保罗这些黑人巨星,他们身着西装革履,表现得彬彬有礼,举手投足之际仿若那把皮肤染黑的传统白人。再朝前看,哪怕是乔丹、魔术师以及威尔金斯,他们同样很“白”,遵循着白人主流社会的行为准则,然而始终都是以西装革履的形象现身于公众场合。可是艾弗森并非如此,他在球场上,球风叛逆,崇尚自我,在场下,他把街头文化发挥到了极致,永远都穿着肥大且宽松的长衫,棒球帽亦是或头巾成了他不能缺少的装束,他耳机里流淌的绝对不会是那种撕心裂肺的重金属摇滚,也不是轻松自在的乡村音乐,而是把音乐旋律置于第二位的说唱乐,以及他那具有标志性的“地垄沟”头。
那特立独行的是不是艾弗森,是具嘻哈扮相的他,还是有着满身纹身的他呢?也许,恰是这些致使他称作众多人内心的王者吧?如此一来,NBA的格局以及风向发生改变了,从一个伪白人职业联赛步入一个黑人职业联赛时代了。艾弗森出现了,这使得身体技术均压倒白人的黑人球员,寻得了文化与精神方面的寄托。

在当时,美国社会的青少年被划分成两种流派,黑人青少年占据着绝对主流的地位,然而白人青少年却更倾向于极限运动,所以把滑板、冲浪以及极限自行车也纳入相关领域,不一定是完全正确的。可是艾弗森出现以后,这两种潮流有着明显的融合趋势,并且,在美国的街头很难寻觅到一个不属于特定类别的黑人青少年。
这实际上是美国民权运动历经40年发展所产生的结果,文化属于一种平民文化,在不少人看来更是一种低俗且不被认可的低级文化,然而正是这种平民文化具备的简单与朴实,反倒更能够引发不同阶层人群的共鸣,黑人始终在寻觅自身的文化根源,与此同时又在一个相对宽松的社会文化环境里培育自身的文化,于音乐方面,就借着rap这种反传统音乐的形式展现出了他们的反叛和创新性,随后迅速扩散至其他娱乐方式,以及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 。黑人青年以之为荣,原因在于,在这个种族歧视仍颇为严重的世界当中,他们达成了自身于文化层面的独立 。

很多时候,你都得寻觅某种途径,好使主流社会认可你 。艾弗森讲 ,但我不会去思量这些 ,对我来说 ,最困难的事莫过于迷失自我 。而历史显示 ,叛逆者往往更具魅力与吸引力 。所以 ,当艾弗森以一种特立独行的方式存在之际 ,他成了更多人追逐的梦想以及膜拜的对象 ,在某种程度上 ,“阿伦艾弗森”是图腾 ,是信仰 。

2. 这也是NBA联盟之所以要驯服“艾弗森”的缘由所在,“答案”所具备的能量实在是太过强大了。
实际上,NBA跟文化之间的关系向来都颇为微妙,联盟高管位置上的白人领导者不期望这种文化致使格局与风向产生转变,然而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逐,他们在推销文化方面所立下的功劳并不小 。NBA明显不想将自身联盟塑造为文化传播者模样,一方面借助文化开拓地盘,另一方面困扰于白人中产阶级与电视观众大量流失,于是出台“着装令”,规定出席商业活动球员要穿正装,运动衫、棒球帽、花哨饰品被名利禁止,这看似冲着艾弗森,他说“我敢保证,‘着装令’因我颁布” 。艾弗森觉得,这般是守旧者的行为方式,将球员们个性发展给扼杀了,应当准许大家存有不一样的个性,不一样的形象以及不一样的比赛风格,你需要一部分乖孩子,还需要一部分捣蛋鬼,另外还需要一些处于两者之间的人。

写在最后:
起源于费城,终结于费城,艾弗森为自身职业生涯勾勒出一个并非圆满的句点。时间带走了他的速度、爆发力,可没能让他有丝毫妥协。骄傲与自尊心是一把双刃剑,既使艾弗森的英雄主义史诗闪耀光芒,又让他在职业生涯末年满身伤痛。然而世界恰恰是势利现实的,刚硬容易折断,中庸方能长久存在,艾弗森孤绝锐利如剑,于是不等老去,就开始历经风霜。
别把偶像处于巅峰的那段时期当作生命的岁月轮替,毕竟你真的承受不住时光的不断敲打。英雄不会老去,然而那个曾勾起我们青春记忆的艾弗森已经一去不回了。即便辉煌已成过去之事,可他的身姿横跨在NBA的历史当中,再挑剔的历史学家也没法将他消除掉。
那篮球于艾弗森的生命里究竟充当着啥样的角色呢,它是一场戏,一场月光如水照着缁衣那般的戏,它是一座城,一座找不到路的充满悲伤的城,它还是一种纪念,一种不可忘却的纪念 。
以此共勉。
